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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“十四五”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》政策评价报告发布

栏目:行业   作者:唐昧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12-24 11:58   阅读量:5489   会员投稿

在“十四五”规划即将收官、“十五五”规划前期研究加快推进的背景下,国家层面正系统谋划新一轮中长期发展蓝图。近期,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“十五五”规划重大问题研究,围绕绿色低碳转型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、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入调研论证。在此背景下,摆脱塑缚发布《“十四五”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》政策评价报告,对“十四五”时期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政策的实施成效与现实挑战进行系统评估,对于完善政策设计、提升治理效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。

报告系统梳理了我国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的演进脉络,从政策定位、目标任务、作用机制、实施效果、现实问题等多个维度,对《方案》在“十四五”时期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系统评估,并对“十五五”时期相关政策优化方向提出建议。

塑料污染治理进入系统推进阶段

报告指出,我国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历经三个阶段演进:1999年至2007年以淘汰落后产能为代表的源头管控阶段,2007年至2020年以“限塑令”为标志的专项治理阶段,以及2020年至今以全链条治理为特征的系统推进阶段。

2020年以来,随着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修订实施,以及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《“十四五”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》等文件出台,我国塑料污染治理在治理对象、治理手段、治理主体和政策叙事等方面均出现明显拓展,覆盖一次性塑料餐具、快递包装、宾馆用品等多个重点领域,并与循环经济、绿色低碳转型、“无废城市”等议题深度关联。

年度工作要点成为核心传导机制

报告强调,“塑料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要点”是《方案》落地实施的关键政策工具。在全国层面,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以《方案》为依据,将五年目标拆解为年度重点任务,明确各部委职责,形成纵向压力传导机制。

在地方层面,各省(区、市)依据全国年度工作要点,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清单或行动计划,并通过常态化监管和专项行动推动落实,相关任务再逐级向市、县层面分解。

报告以浙江、天津等地为例指出,尽管地方在政策制定路径上存在差异,但《方案》通过影响全国年度工作要点,进而对地方年度治理计划的制定产生间接作用。

动员效果呈现明显差异

从实施效果看,报告认为,《方案》在纵向动员方面表现较为明显,尤其在推动发展改革和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工作方面效果较好。但在跨部门、跨行业的横向协同方面,其动员能力相对有限。

在国家层面,《方案》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的约束和指导作用较为直接,两部门能够持续制定并发布年度工作要点;但对商务、交通运输、文化和旅游、邮政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,实际影响相对有限,各部门仍主要依据自身立法计划和行业政策推进相关工作。

在地方层面,《方案》在推动禁限塑相关监管执法方面成效较为明显。这类工作具备明确法律依据,属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常规职责,事权和财权相对清晰,执行效果较好。

相比之下,回收体系建设、可循环包装推广等政策鼓励类工作,由于缺乏新增事权和财权支持,推进难度较大,往往更多依托循环经济、“无废城市”等其他政策体系开展。

报告特别指出,省级年度塑料污染治理文件的文本质量,是影响《方案》执行效果的关键因素。通过对不同地区年度文件的对比分析发现,采用定量清单形式、明确目标数量、责任主体和管理对象的文件,整体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更强,执行效果相对更好。

目前,多数地区仍以方案型或定性清单型文件为主,仅个别地区采用定量清单方式。报告认为,缺乏统一的年度清单框架,客观上削弱了政策的整体执行力。

“十五五”政策优化方向:提升政策层级

在总结问题的基础上,报告对“十五五”时期我国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提出多项建议,包括提升政策层级、强化跨部门协调权威性,明确权责和配套资金安排,将治理目标纳入重点行业发展规划,并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年度量化清单框架,以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、提升执行协同性。

报告认为,随着塑料污染治理与产业转型、绿色发展议题不断交织,未来政策设计需更加注重系统性、协同性和可操作性,以推动治理目标持续落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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